寫得真的好!軍人就應該是這樣的,有心保家衞國,不怕犧牲,以國家利益為重;只有這樣的軍人,才值得我們尊敬。
在香港,警察原本也應該是有這樣的抱負,但請問在現今社會,有多少人還會有這樣的感覺或想法?警察,不過也是一份工罷了,能做好這份工的就是好警察。警察公信力隨著時有所聞的濫用警權的例子而一降再降(http://www.nntp.hk/web/post,news.3home.net,3district.NT.TuenMun,18083.html)。
在二零零九年,香港四個警察協會宣布要在6月28日上街示威游行,要求更改薪酬制度,而政府很快就作出了讓步,反映出警察職業的優越性。為了社會形象,為了個人前途,政府的官員是不介意慷他人之慨的。
香港警察誓詞
本人謹至誠作出宣言,本人會竭誠依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效力為警務人員,遵從支持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,以不畏懼、不徇私、不對他人懷惡意、不敵視他人及忠誠努力的態度行使職權,執行職務,並且毫不懷疑地服從上級長官的一切合法命令。
對比1997回歸前的香港皇家警察誓詞
閣下(姓名)於(日期)宣誓就職,以警務人員身份,願依法竭誠效忠英女皇陛下,其儲君及繼任人,並願遵守香港法律,維護法綱,執行法紀,厲行職守,秉公行事,不枉不徇,並絕對服從上級一切合法命令。
除了效忠的對象的不同外,最神奇的就是最後的那句:毫不懷疑地服從上級長官的一切合法命令。毫不懷疑又如何能知道這是不是合法呢?
回歸後的香港的改變,一切一切,都反映著高官的無能、官僚,而奉承中央更是重中之重,而對於不學無術的無能高官,拍馬屁拍在馬腿上的例子比比皆是,受苦的永遠只是小市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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