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

高薪養廉

2008/7/23RTHK On Internet - 即 時 新 聞 稅務局:絕不容忍職員不當處理納稅人資料-
稅務局證實,收到匿名舉報,指有員工收到上司指示,抄下市民的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,懷疑之後轉售圖利。稅局已將個案轉交執法機關跟進,廉政公署表示,不會評論個別個案。 稅局回應有關事件時指,絕不容忍職員不當處理納稅人的資料及違反操守,會紀律處分嚴重違規者。稅局規定所有員工,包括已離職人士,除非在執行職務或得到納稅人的授權下,否則不可將履行職責時所獲取的資料,傳達他人。 稅局又強調,內部有審查及監察制度,個別職員只獲授權按其職級,工作組別及範圍,查閱資料。另外,上司亦可翻查及核實員工電腦活動,並會突擊檢查,確保職員不會濫用系統。

廉潔是一種觀念,是一種操守。人可以通過教育,可以通過社會觀念來改變,卻不可能通過高薪來培養。只有通過人民質素的提升社會法制的完善貧富差距的減少,廉潔的精神才能真正的體現。

高薪養廉,充其量只能是一個過渡的手段。透過優厚的福利,令當事人衡量得失,不會為小利而冒失去高薪厚職的危險。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減少貪污的數量,至少,貪污的成本上升了,小利小惠不再能構成貪污的誘因。但,高薪養廉其實是一把双刃劍,一方面它可以減少貪污的數量,做就良好的社會風氣;一方面卻擴大了社會貧富的差距,做成社會階層的分化與對立。而且,高薪是一個無底洞,沒有通過奮鬥和競爭而來的財富,容易形成奢侈的習慣和風氣,而奢侈的習慣一旦養成,就不易易轉,往往又需要更大的財富來維持,最後可能反而要挺而走險,走上貪污的不歸路。

反貪是一個漫長的過程,是通往美好社會的必經之路。高薪養廉可以作為一種手段,但不能長期依賴,而同時法制必須嚴明,讓犯事者在享有高薪的同時知法犯法,就要付出加倍的代價,以儆效猶。而最最重要的,始終還是通過教育下一代,培養優良的公民意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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